北大荒集团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2018年8月)位于黑龙江省东部三江平原抚远市境内别拉洪河下游西岸。地理坐标为北纬47°35′~47°50′,东经134°00′~134°25′之间。东以别拉洪河、南以二道河与八五九农场为界;西与前锋农场接壤;北与前哨农场毗邻。场内地势平坦,西北高东南低。属于中温湿润性季风气候,极端日最低气温-40.3度,最高气温35.6度。年平均无霜期150天,有效积温2700度,年降雨量590毫米。
河场司文〔2021〕86号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秸秆禁烧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管理区,机关科室,场直单位:
现将《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
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建三江分公司秸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区域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控解决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露天焚烧行为(以下简称“秸秆禁烧”),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省政府关于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北大荒集团及建三江分公司秸秆禁烧总体部署,以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强化常态化管控,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严禁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北大荒集团及建三江分公司统一部署,在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全范围内严禁焚烧秸秆,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组织领导
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秸秆禁烧工作巡查组、秸秆禁烧应急灭火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全面做好网格区域内工作。相关职责部门分工如下:
环保科:牵头负责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的全面工作,主要包括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巡查、检查工作,通报疑似火点、建立火点台账、汇总,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等工作,对野外露天焚烧秸秆造成污染依法处罚。
农业科: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农业领域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农机科:负责指导秸秆还田实施工作。包括秸秆还田农机具、秸秆搜集农机具更新、改造、购置等综合统计汇总,确保各农场相关机械的到位率达标,确保还田质量。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纪委:依据党纪政纪,对出现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单位党政领导,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公安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劝阻、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妨碍公务行为依法查处。
财务科:负责筹措并及时拨付促进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相关资金,并加强监督监管。负责推进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交通科:负责指导做好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宣传和巡查工作。
林业科:负责做好林地防火工作,在森林高火险期严密监控,坚决制止点烧,避免产生火点。
气象站:负责雾霾等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气象信息。
国土资源所:负责提供公司、管理区界线调查数据;提供区域网格矢量地图和经纬度坐标。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监管体系。
坚持“公司负责、管理区、街道办落实"的禁烧工作机制,完善“公司为基础,管理区、街道办为单元"的秸杆禁烧三级、四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按照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和常态化管理的要求,落实秸杆禁烧各项政策和措施,确保“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要求落实到位。形成“边界明确、责任到人、上下互动”的管理体系。公司、管理区、街道办三级、四级管理网格长和网格员在农作物收种和冬季烧荒重点时段,全面防控和及时处置秸杆焚烧现象,实施不间断巡查管控,提高秸杆禁烧监管水平。在抓好农田范围内秸杆禁烧的同时,也要抓好荒草、垃圾等废弃物禁烧管控。
(二)实行包保督查。实行“公司干部包保管理区、管理区干部包保种植户"的包保责任制,公司成立督查组和巡查组。深入一线督查、巡查,对重点区域、部位和场所进行重点巡查和监控,监督指导开展秸杆禁烧工作,确保秸杆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秸杆禁烧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不间断督查、巡查。
(三)强化分类管控。公司与管理区签订禁烧责任状,管理区与种植户签订秸杆禁烧责任书及联保责任状,明确禁烧责任。要充分发挥种植户的主体作用,强化种植户自我管控,充分发挥党员志愿服务的先锋模范作用,对缺乏劳力的困难家庭实行重点帮扶,帮助开展秸杆离田还田工作。
(四)严格巡查制度。各管理区要制定巡查方案,建立健全秸杆禁烧巡查机制,实行常态化巡查,对违法违规焚烧秸杆责任人,由生态环境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给予处罚。对蓄意露天焚烧秸杆和拒绝、阻碍秸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五)强化源头管控。推进秸杆综合利用,深化秸杆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做好还田秸杆深耕、深翻,严格采取限茬措施。对不能还田的,集中组织离田,做到离田、离路、离沟、离林和集中堆放,同步做好田埂荒草清理。以管理区网格为单位,及时对秸杆粉碎还田、打捆收储、离田清运、田埂荒草清理等进行验收,消除禁烧隐患。
(六)实施禁烧常态化管理。各管理区按照区域管理原则,坚持重点时段管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特别是冬春季烧荒特殊时段,要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到禁烧监管全年不放松。各管理区要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压实管控责任,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七)注重宣传引导。各管理区要制定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宣传舆论工具,加强秸杆禁烧工作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秸杆禁烧正面典型,推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秸秆禁烧工作。要通过干部入户宣传、张贴秸杆禁烧通告、逐户发放禁烧告知书,在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出动流动宣传车、利用喇叭广播、发送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把秸杆禁烧政策宣传到人,切实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秸杆禁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八)加强应急处置。各管理区要健全秸杆禁烧预警制度和应急处置响应方案,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秸杆禁烧应急预警,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建立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按照”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科学处置秸秆焚烧火情。健全事后调查处理制度,第一时间调查取证火点相关情况,及时上报调查处理情况,特别是国家和省卫星监测发现的火点情况。
(九)完善考核奖惩。把秸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严格执行《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有效解决农作物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对禁烧工作不力的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在火点核查中弄虚作假、不严不实的行为严肃处理。对因焚烧秸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附件:禁止秸秆露天焚烧领导小组、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巡查组、督察组、应急灭火组成员名单及各管理区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包保帮扶体系表
附件
禁止秸秆露天焚烧领导小组
组 长:徐祥龙 焦安营
副组长:逄金玉 马学礼 刘剑洋 刘松涛 杨 武
姜建平 宋庆国
成 员:朱朝君 刘祥华 高 屹 于兴龙 鄢铁柱 胡学勇
郑文波 于艳禄 徐京京 何邵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科。
主 任:朱朝君
成 员:施庆峰
联系电话:13945444643
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巡查组
组 长:逄金玉
副组长:刘剑洋
成 员:第一管理区 刘松涛 刘祥华 高 屹 毕世国
第二管理区 宋庆国 王世伟 郝一健 魏建强
第三管理区 马学礼 王佰峰 于兴龙 王培钰
第四管理区 杨 武 殷春云 熊国良
第五管理区 姜建平 张艳丽
第六管理区 刘剑洋 朱朝君 胡学勇
第八管理区 逄金玉 周宝祥 姜 鲁
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督查组
组 长:逄金玉
副组长:马学礼 杨 武
成 员:姜建平 朱朝君 胡学勇 郝一健 高 屹 于兴龙 郑文波
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应急灭火组
组 长:逄金玉
副组长:刘剑洋
成 员:环保科全体 林业科全体 农场民兵应急分队
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包保帮扶任务表 | |||||
序号 | 单 位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包保帮扶单位 |
1 | 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 | 徐祥龙 | 董事长 | 13945444440 | 负责全场禁烧工作 |
2 | 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 | 焦安营 | 总经理 | 13803675216 | |
3 | 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 | 刘松涛 | 副总经理 | 13734531480 | 第一管理区 |
4 | 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 | 宋庆国 | 宣传部部长 | 13845436376 | 第二管理区 |
5 | 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 | 马学礼 | 党委副书记 | 15603689888 | 第三管理区 |
6 | 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 | 杨武 | 纪委书记 | 18245442999 | 第四管理区 |
7 | 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 | 姜建平 | 组织部部长 | 15846985558 | 第五管理区 |
8 | 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 | 刘剑洋 | 副总经理 | 13512639999 | 第六管理区 |
9 | 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 | 逄金玉 | 副总经理 | 13946416789 | 第八管理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