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介绍

北大荒集团二道河农场有限公司(2018年8月位于黑龙江省东部三江平原抚远市境内别拉洪河下游西岸。地理坐标为北纬47°35′~47°50′,东经134°00′~134°25′之间。东以别拉洪河、南以二道河与八五九农场为界;西与前锋农场接壤;北与前哨农场毗邻。场内地势平坦,西北高东南低。属于中温湿润性季风气候,极端日最低气温-40.3度,最高气温35.6度。年平均无霜期150天,有效积温2700度,年降雨量59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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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二道河农场关于印发《二道河农场土地清查新增耕地承包方案》的通知
作者:谢姝昱信息提供日期:2017-12-11 15:03:38浏览量:2491

 

 

 

河场文〔2017〕39号 

 

黑龙江省二道河农场

关于印发《二道河农场土地清查新增耕地

承包方案》的通知

 

各管理区,机关科室,场直单位:

现将《二道河农场土地清查新增耕地承包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二道河农场

2017年12月4日       

 


 

二道河农场土地清查新增耕地承包方案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盘活存量资产,增加企业收入,按照管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农场实际情况,农场通过公开招投标,招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公司对全场范围内土地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核实。为确保将测绘成果落到实处,避免出现农户弃耕现象,给企业增收、农户增效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和政策基础,顺利将此项工作推进到位。经农场研究决定,根据新增耕地的不同类型,制定此方案。

    一、二道河农场辖区内的土地面积的登记工作由农场政研室具体负责,对所有的土地面积分类、分地号进行登记造册,并建立详实的土地台账档案,健全土地调查、统计制度。同时完善土地面积查询系统,利用土地面积电子图进行方便快捷的面积查询。逐步建立土地测量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动态监测。

各管理区要全面配合政研室进行土地面积登记的工作,对管理区未能及时登记的土地要及时进行申报登记。依法登记的土地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此次土地清查出的新增超占面积耕地权属归农场。鉴于此次清查出的新增耕地大多属于低洼易涝地,本着新增耕地不弃耕,面积落实不减少,保证农场和农户的共同利益不受损的原则,新增耕地收费根据不同地类分别制定,管理区按照土地新增面积所应收取承包费的全额上交农场,如农户拖欠承包费,则将此部分耕地无偿收回。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 计划面积新增耕地承包权归该计划面积的种植户所有,给予三年土地承包优惠政策,即:2017年水田新增耕地应收取承包费145.87元/亩,参照2017年水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45.87元/亩,扣除此项补贴金额后,种植户最终应上缴2017年新增耕地承包费为100元/亩,上缴承包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前;2018年水田新增耕地收取承包费200元/亩,旱田新增耕地收取承包费用150元/亩(含阳光保险,补贴标准与计划面积一致);2019年水田新增耕地收取承包费260元/亩,旱田新增耕地收取承包费用200元/亩(含阳光保险,补贴标准与计划面积一致);从2020年开始水田新增耕地和旱田新增耕地按照农场低产田的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亩低于正常承包费标准50元)。从2018年起上缴承包费的时间均按照农场当年文件执行。

2. 土地整理及补充耕地项目施工的新增耕地继续执行农场制定的承包政策,即2014-2018年免收承包费;2019年及2020年水田新增耕地收取承包费260元/亩,旱田新增耕地收取承包费用200元/亩(含阳光保险,补贴标准与计划面积一致);以后年度水田新增耕地和旱田新增耕地按农场低产田的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亩低于正常承包费标准50元)。其他由农场使用挖掘机整理出的耕地可参照执行(例如公路、示范带沿线等)。

3. 有林地合同实际种地的限期整改,交由林业科进行管理。如拒不整改,则依法取消林地合同,纳入计划面积管理,且不享受任何优惠政策。林地合同之外超占的面积按林地管理,按原林地承包合同的相应条款补签林地合同,补植林木,交由林业部门统一管理。

4. 五荒地及长期固定地的新增面积要重新确权划界,分清土地界限,土地权属归农场所有,农场重新发包,纳入计划面积新增耕地管理,同政策进行重新发包。同等条件下,原五荒地及长期固定地承包户优先。

5. 河滩地新增面积将依据实际情况,承包费价格统一研究制定,确保制定较为可行的承包价格。从2018年开始执行农场统一的河滩地收费标准收费。

6. 大棚基地测量面积按实际大棚数进行落实(含废弃大棚,要求管理区对废弃大棚要充分利用,达不到使用条件要进行改造),每栋大棚的收费标准为规模内水田收费标准减掉阳光保险代收部分。

7. 鼓励农户对目前为荒草地的泡泽地自费进行整理(摞荒地除外,2017年摞荒地由管理区督促农户复垦,复垦后的收费标准与当年计划面积新增耕地一致),在整理前由农户进行申请,管理区上报,经农场核实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自审批之日起五年内免收承包费。到期后,承包费标准重新制定。如私自整理连片的耕地一经测出,即纳入计划面积管理,并按计划面积进行收取相应的承包费。

三、为了顺利推进新增耕地的承包收费工作,并提高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纪律性,农场成立黑龙江省二道河农场土地清查新增耕地承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祥龙   焦安营

副 组 长:杨  武  刘剑洋  马学礼  暴  勇  逄金玉 

王发全  姜建平  宋庆国

成员单位:熊国良  政研室主任

张艳丽  审计科负责人

胡学勇  纪委副书记

王佰峰  财务科科长

于兴龙  农业科副科长

魏志明  林业科负责人

王世伟  计统科科长

郝一健  办公室主任

贾万辉  第一管理区主任

孙洪波  第二管理区副主任

高  屹  第三管理区主任

李  刚  第四管理区副主任

刘  涛  第五管理区主任

陈立江  第六管理区主任

李文广  第八管理区主任

政研室牵头协调落实此项工作,办公室负责相关会议的召集记录等工作,财务、计划统计、农业、林业负责全面配合此项工作的推进落实。纪委全程进行监督,对涉及违纪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各管理区主任为此方案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管理区各类耕地面积的落实划界工作,并同时负责承包费的收缴及土地资源的动态管理。

 

 

 

 

 

 

 

 

 

 

黑龙江省二道河农场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